近年來,和田玉以其豐富的資源、神奇的文化內涵、良好的市場前景和可觀的投資回報而得到迅速發(fā)展。但由于目前和田玉的概念和分類判定不明確,致使一些人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和田玉的聲譽受到了嚴重損害。和田玉的分類一直只有文字的描述,沒有實物樣品的參照,致使和田玉的分類鑒別難以統(tǒng)一,檢驗機構、經銷商和消費者對和田玉分類標準的理解和把握差異很大,經常引起質量糾紛,也制約了和田玉產業(yè)的發(fā)展。
“和田玉目前實行的這一標準是采納傳統(tǒng)的觀點和行業(yè)的慣例,依據和田玉的顏色和質地,將和田玉分為8個大類。”自治區(qū)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研究院珠寶玉石檢驗所所長李新嶺告訴記者,羊脂白玉、白玉、青白玉、黃玉、墨玉代表該玉石種類顏色的最低界限,不再涉及“籽料”、“山流水料”、“山料”等傳統(tǒng)分類。同時,“籽料”、“山流水料”、“山料”是按照地質產狀劃分的,由于沒有具體指標或參照物,這些代表玉石的特征可以人工模仿,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
“這一分類并不代表和田玉品質的好壞和級別差異,只是告訴消費者這是什么種類的和田玉。” 李新嶺說,經過多年研究,研究人員發(fā)現和田玉的主要礦物成分為透閃石,現在通過儀器就可以科學地鑒定出和田玉的真假問題。 因此,地方標準遵循分類不分級的原則。李新嶺告訴記者,作為地方標準,其為推薦性標準,不帶強制性,僅供消費者和商家參考。
“現在最大的阻力還是"和田玉"產地限定與否的問題。”李新嶺說,目前在“和田玉地方標準”中,和田玉的定義為“和田玉是由自然界產出的,主要礦物質組成為透閃石、陽起石,具美觀、耐久、稀少性和有工藝價值的礦物集合體”,并強調和田玉已演變?yōu)樘烊挥袷钠贩N名稱,不具有產地含義。但按照目前業(yè)界的看法,一方認為,和田玉上升為國家標準后不限定產地,只要屬于與和田玉同類屬性的礦物類玉石都叫和田玉,它可以產自新疆,也可以產自青海,甚至產自俄羅斯,而另一方認為,只有新疆和田生產的才稱之為“和田玉”,具有產地屬性。
據介紹, 長期以來,產地是和田玉一個較為敏感的問題,自古以來和田玉的原料來源就是多樣的,而商家不會提供對貿易不利的產地證明。鑒定機構對產地的鑒定完全是根據個人的實踐經驗,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存在誤判、偽造和欺詐的風險。而根據國家相關標準中的規(guī)定,商業(yè)文件中不應指出原產地,寶玉的原產地不必說明。在這次申報的和田玉標準也遵循了這一原則。
“對于正規(guī)賣玉器的商家來說無疑是個好事,因為有了這個依據,可有力打擊市場上的假冒偽劣產品,維護好和田玉在消費者心目中的的真正名譽。” 有業(yè)內人士認為,和田玉國家標準出臺后,對于規(guī)范其商業(yè)行為會起到良好的作用。更為重要的是,國家標準可以逐漸演化成為進入國內外市場的一道門檻和把握市場的手段,也能防止貿易壁壘,促進技術合作,從而獲得最佳秩序和效益。另外,還能為和田玉的價值評估、社會監(jiān)督檢驗和打假執(zhí)法行動等提供技術依據,可以更好地保護和田玉的聲譽,增強其在國內外市場的競爭力。